当然这个更准确的说是文化背景,而不是人种、国籍,诸如上个世纪的德国音乐家,Bruno Walter、Otto Klemperer他们还是犹太人。音乐这东西最终还是内化到人的情感之中,人的物理构造没有区别,所以从生理上得到的感受是相同的,真正的不同是演奏者和聆听者文化背景、情感经历等更多个体经验不同导致的差异。我觉得好的东西有种共识,就是因为它符合大众标准,这种标准是能够凌驾到那些微观的差异之上的。比如说某个版本被权威推荐,而且在听者中也被推崇。我往往觉得以国别看待演奏者有点还是东西方冷战的思维,因为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区分东西欧,而不是更苛刻的区分英美德意,往往俄罗斯和德国的比较要远甚于德国意大利的。
以现代的演奏来看,先人留给后人的诠释途径不多,更多的演奏者开始强调乐曲包含自我的个性,这个也就越来越远离所谓地域文化的定义。而且从诠释角度来说,我觉得演奏气质是更为接近作曲家的风格,你很难想象莫扎特的作品演奏成排山倒海。像李赫特那种人,我反而觉得他演奏贝多芬比肯普夫恰当,因为他贴合贝氏的性格特质。
如果仔细读《游艺黑白》,你会发现当代的演奏家越来越模糊学派之间的区别,他们承认一些传统,这更多是一种历史的师承,这有点像我们中国的鉴宝,也就是说他认可他所受的教育是流传有序的,但他不承认学派带来的风格鉴定,如果有风格,也只是他作为个体的一种自我内在演绎式的展示,他也许受学派启发。
综上,我觉得不应该忽略国家民族这个大的因素,但真正决定性的并非仅仅是文化背景,它是多种因素的综合,而且对某个人来说这些也差异很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