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阿尔比诺尼刚刚长大成人时,第一首协奏曲也刚好在意大利北方写成。协奏曲可以被看成是奏鸣曲自然发展的一个分支,它通常为稍大一点的乐队所写,在共鸣的声学意境中追求一种更强烈、更简单的效果。这种音乐形式从一开始就要求——比如朱塞佩-塔尔第尼于1692年出版的作品5中所展现的那样——为一部或两部小提琴(有是也为大提琴)写上些“展示”技巧的段落,但很快就发展成要求在“独奏”与“齐奏”之间作织体对比,以此作为这一新的音乐体裁的一般及结构上的不言自明的特征。协奏曲刚刚诞生时,对独奏小提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技术要求(独奏部分通常由第一小提琴担当,他同时也是乐队的带头人,勉强充任现时乐队的指挥)。1711年维瓦尔第出版的《和谐的灵感》算是小提琴协奏曲的开山之作,它是专“为”小提琴写的协奏曲,以不同于以往“随机性”地为小提琴写下几段的那种协奏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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