舞曲的形式
每一个组曲中的几个乐章都是以16和17世纪的舞曲形式组成的(除了前奏曲以外),这些舞曲包括:阿勒曼德舞曲,库兰特舞曲,萨拉班德舞曲,小步舞曲,吉格舞曲等等,每一种舞曲都拥有独特的节奏感。比如,典型的萨拉班德舞曲是高雅的三拍子舞曲,重音落在第二拍上。假如你还不清楚这些,我建议你读读音乐辞典中对每一种舞曲的详细描述。不过,人们是不是就一定要按照每一乐章的"既定"舞曲特征来演奏?而演奏每一乐章所要重视的这些"规则"能够被接受吗?演奏萨拉班德舞曲就一定要每小节打三拍,打六拍行不行?
纳萨尼尔·罗森更喜欢较自由的处理:"人们常常把这些作品说成是舞曲乐章,它们并不是舞曲,它们是无伴奏的大提琴作品,只是用了舞曲做标题(前奏曲除外)。……有些乐章比较像舞曲,有些就不像。但这绝不是舞蹈音乐!"保尔·托特里埃认为,每一个组曲都是各个乐章之间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。每一首舞曲都"保留著它的基本节奏特征……也拥有不同的速度……因此,演奏者要在组曲中寻找多样化的速度对比。"他所讲述的正是演奏多乐章作品时非常有用的一种思维方式,那就是从整个作品的角度来思考每一个乐章的地位,每个乐章都应该有不同的风格。否则,音乐演奏将是很乏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