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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版主或管理员,请删除点名攻击的帖!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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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点名攻击的帖,不删除?后患无穷,此风不可长!

原帖由 leung 于 2011-2-10 11:24:00 发表
动不动就叫人删贴,太没有礼貌了,这是官僚主义。
器材无止境,理性发烧是正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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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才看到“八先生”的首发帖被“上刑”了,支持版主或管理员强有力的措施!
器材无止境,理性发烧是正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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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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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老龚 于 2011-2-10 16:46:00 发表
刚才看到“八先生”的首发帖被“上刑”了,支持版主或管理员强有力的措施!


老龚,,看来 新年伊始,版主很  给力啊。。。
期待 艺术家 前后级 早曰 上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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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eric 于 2011-2-10 13:23:00 发表
支持争论,反对人身攻击。


如果是在同一场合同一时间在一起试听后产生的不同感受,当然欢迎不同理解不同意见的讨论。但如果并不是这样,那在争论的是什么呢。
旋律是音乐的生命,是器材的灵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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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喜欢音乐之人,从而走到HIFI之路。论坛是我们相识相交之处。本该相互学习探讨交流,但是有些人……。唉,可惜了音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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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eric 于 2011-2-10 13:23:00 发表
支持争论,反对人身攻击。


E版英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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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Z的那几位“高烧”一登场就让人没有交流的欲望了,这种体会很多人都有吧……交流是建立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的,不是有异议就说别人是马甲,不是唯我独尊目中无人的非让别人捧臭脚不可。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自得其乐不是挺好,何必冒出来在168招板砖呢?
最后编辑ggallin 最后编辑于 2011-02-11 15:3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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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ggallin 于 2011-2-11 15:20:00 发表
CZ的那几位“高烧”一登场就让人没有交流的欲望了,这种体会很多人都有吧……交流是建立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的,不是有异议就说别人是马甲,不是唯我独尊目中无人的非让别人捧臭脚不可。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自得其乐不是挺好,何必冒出来在168招板砖呢?

呵呵。。兄台不必当真,井底之蛙跳梁而已。

最可笑的是:我见过要钱的,要饭的。。。还真第一回碰见强行要脸的!

最牛的是,人家要脸的同时还能露肛,呵呵。。可谓:史书下的猴屁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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俺不玩争论不休滴HI-FI了.

俺去玩汽车音响了。

今天请了个MM听俺滴汽车音响,她居然说比俺滴HI-FI好听----------

娘西皮,气死俺也
欢迎访问淘宝店:http://store.taobao.com/shop/view_shop-842906440f6f98c0679d50b162e7a065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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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“俺滴汽车音响”和“俺滴HIFI”都是您老的?
MM坐汽车里,已经有了一种先入为主的物质至上的感觉,被车车里边的温馨迷惑了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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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老浦东 于 2011-2-11 21:31:00 发表
俺不玩争论不休滴HI-FI了.

俺去玩汽车音响了。

今天请了个MM听俺滴汽车音

大佬有没引导MM 一下,告诉他车震的声音这小喇叭更好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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