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己对声音的理解是,音响性是基础,是手段,音乐性是目的。前者不应该盖过后者,本末倒置。如果连正确的乐器声音都放不出来,没有正常的音响性,即使有音乐味儿,那也只是一种认为的矫情,不能成为音响,虽有一时之快,但绝不会长久耐听,“一语天然万古新”,脱离了真实自然,也无从谈音乐性。一切的艺术的一定不是机械的、无血肉和情感的,没有音乐性的器材是没有用的工具,只能闲置或根本就不需要存在(av不谈)。好的声音应是一件精美的瓷器,完整的整体,没有那点是突出的,没有那点是多余的或可缺少的,晶莹剔透又绝不灿烂夺目,金光四射,即所谓有贼光。我想这也就是坛子里有关旋律感或者叫音乐性、歌唱性、可听性的说法吧。有人很反感谈旋律性,我感觉不可理解,这有什么奇怪吗?这是音乐的天然属性啊,就像人的气质,很难用语音表述,但谁能否认其存在呢?艺术的高下就在其可感的内在精神,否认了这点,即否认了艺术有高低之别,也就是人人搞出的玩意儿都叫艺术品了,这当然是笑谈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