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抹阳光,我定灿烂
据相熟的同事告知,这将是莫大毛他生命完结的最后几年。在他活着的这三十年当中,也就是童年勉强算是能令人满意的,令他自己也较为的满意。这种“满意”的源泉,来自于他的父亲以及那并不完美的家庭;在他这一辈儿的人里,也只有他和姐姐能幸免于当时已是非常恶劣的卫生和医疗条件。而他另外的五个兄弟姐妹却都过早地夭折了。作为家里顶梁柱的父亲,是在碰到那个令人讨厌,却偏又无法决绝的胖子之前,唯一能够辨识、认清并明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,降生于此、生长于斯的人。
又是一整夜的宿醉!已不那么温暖的冬日夕阳,与嘴里彻底麻木、干枯的舌头告诉了他这一切都是事实。他已经记不清楚是连续几晚被放倒在那个可恶的胖子眼前了。头疼得可真厉害,厉害得他用了老半天才想起来这到底是谁的房间,昨晚,噢!不,是今天凌晨他上的是谁的床。这个时候,房间的女主人应该还正当值;顾客高峰应该是在晚上的八九点。作为同事的她,工作也并不轻松,但至少她还爱她的这份工作;准确的说,应该是一种热爱;一种似她对他的那一种单纯的热爱。
他突然想起了他自己的那份工作,那份该死的工作!这并不是薪水多寡的问题,虽然这份薪水已经快让他以及他的家庭面临着崩溃;如果不是向一位好友不间断地举债,别说他那个生病的老婆得不到适度地医治,或许连锅都会揭不开了。这当然不是薪水多寡的问题,他依然这么坚持着。这是代表着他能坚持活下去的,仅余的全部尊严和骄傲!不过现在,在偶然碰见那个死胖子之后还能剩下了多少?磨灭灵魂的工作、窘迫的生活现状、千疮百孔的经济、混乱不堪的厮混…… 自我沉沦的速度已经彻底冲垮了、摧毁了本已降到了最低最低的那一条道德防线。我又该怎么办呢?
在想到那办法之前,在他仍能睁眼闭眼、开口喘气之前,可怕的是生活还将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。因此,他决定,天黑了还要去那个地方,因为那里有一个令他讨厌却又无法决绝的死胖子,正在等着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