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、本着“三个臭皮匠,顶个诸葛亮”,“众人拾柴火焰高(众人出谋主意高)”和毛泽东主席“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”的理念,就事论事,对当晚纪念品的发放,我对其中认为值得探讨的地方,提出一些看法,供参考。
统一口径和规则。纪念品和抽奖品不要混淆。
1、既然将CD和台历作为纪念品,就应统一发放规则,开头既采用点名发放,就应一直到发完为止,不行双重发放标准。在仍有签名网友尚未领到纪念品的情况下,不将剩余部分让人随意拿。
具体操作把握两点:一是后半场如不够时间继续点名,可将余下纪念品交入门签到处,让大家自行接着按签名次序领取,如果数量不足,则名落孙山(后签名)者不得。这是天经地义。第二点很重要,要有统筹兼顾的观念,为能取得最大的覆盖面,在预先估计纪念品和到会人数的比例时,适当留点余地。具体说,当夜的CD和台历每人仅能独得一种,就可避免有人双得,有人连一样都不得。当然,前面的人拿到价值高的东西,后面的人只能拿到价值低的东西,那也是必然的。如至于半途有人捐出更高价值的纪念品,那就按凑巧点到谁就从谁开始得(这一点,当晚处理得很好)。
2、针压计开头做纪念品,后来又做抽奖品,似有欠妥,如仍接着上半场的点签名次序发,那就可能凡是签名者皆有份了。
3、威马在第11楼提出 “似乎一些合理的限制/条款也得制订一下”的建议很好,值得考虑。
以上所说,难免有不当之处,欢迎大家批评指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