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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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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原帖由 SAL 于 2008-11-5 13:31:00 发表
楼上的楼上, 老鼠过街还人人喊打呢,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就胆敢跑出来炫耀偷盗之术, 更可恶的是还是批上技术的外衣, 对于这种当了婊子还要跑到孔子庙门口立牌坊的人, 不揍就没天理了.

  你就是婊子。
  
    ——对待直接的辱骂,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还击。
最后编辑E888CC 最后编辑于 2008-11-05 13:44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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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阁下是最高法院的? 非法音像制品是你定义的? 麻烦立法大人介绍一下怎么叫非法音像制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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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原帖由 SAL 于 2008-11-5 13:44:00 发表
阁下是最高法院的? 非法音像制品是你定义的? 麻烦立法大人介绍一下怎么叫非法音像制品?

  想搞清这个问题,不需要是最高法院的,只需要有实事求是的心态(而不是只为抬杠的心态)、一台能上网的电脑、基本的上网搜索技能。
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发布的《音箱制品进口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“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文化部指定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经营;未经文化部指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。”而目前唯一被指定的进口单位就是中图。也就是说,凡不是经中图进口的音箱制成品,都是非法音像制品。其实这个问题在第86楼已有详细论述,可能你没仔细看吧。
  至于在进口、批发、流转等过程中缺少手续、偷逃税款的,根据常识就可判断是非法行为,不必再引经据典了吧(除非是故意为了抬杠,掩耳盗铃,才会假装连这点常识都没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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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中图的同志都经常跑去私人档口买CD,还说那里便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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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倒是提醒我了, 88楼bodyheat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, 你自己没看吧? 顺便提醒你一下, 海印好象不是全国连锁吧? 好象只能广州可以享受得到的, 那麻烦你把矛头冲向广州佬, 这里是全国论坛, 好象还有部分国际人士在的.

顺便再揍你几棍子:
1.我的上千张CD只有少部分是在中图和中图销售渠道买的, 其他都是在国外买的, 遍及五大洲, 我的行为是走私行为吗?
2. 我每次大箱子满满的提回来, 海关开箱检查后放行, 海关是渎职还是纵容走私还是我就是海关的长辈? 知道海关对于走私音像制品的判定方式吗?
3.有些唱片我在国外买回来以后, 摸过, 看过, 听过, 不喜欢了, 卖掉, 我是卖走私货吗?
4. 知道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利权是有年限且不随着著作者死亡而中止的吗? 知道不知道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利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且这50年是从作者死后的次年开始算起的吗。知道不知道著作者/演奏者在死亡以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享受这些权利直到年限到期吗? 照你这样人走茶凉的做法, 谁还敢在写东西, 演奏东西, 出版东西? 写出一本书, 第二天被人宰了, 就可以满世界出不要成本的书, 这种事情大概只有你会干吧?  阁下90后吧?
5. "Re4:照此道理,传播APE侵犯版权的是APE的抓盘发布者,普通下载者为什么要替发布者承担“盗版”的法律责任和道德包袱啊?至于通知不通知,那没有关系,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。真正的“正义人士”是不玩“掩耳盗铃”的。" 这些是你的原话吧? 那么恭喜你可以去卖摇头丸可. 因为按照你的说法, 摇头丸是制毒的人干的, 抓他们啊, 你只是流通, 送送, 卖卖而已. 至于摇头丸有没有毒害, 大家都心知肚明。真正的“正义人士”是不玩“掩耳盗铃”的。

真是恬不知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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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楼主,骂人是不对的,但是骂完还要解释自己骂人的合理性这就更不对了
潜水是王道,王道未必是正道.正所谓道可道,非常道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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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这帖子扯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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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SAL第125楼的发言:

引用SAL第125楼的发言
88楼bodyheat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, 你自己没看吧? 顺便提醒你一下, 海印好象不是全国连锁吧? 好象只能广州可以享受得到的……
1.我的上千张CD只有少部分是在中图和中图销售渠道买的……
2. 我每次大箱子满满的提回来……
3.有些唱片我在国外买回来以后, 摸过, 看过, 听过, 不喜欢了, 卖掉……
4. 知道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利权……
5. "Re4:照此道理,传播APE侵犯版权的是APE的抓盘发布者,普通下载者为什么要替发布者承担“盗版”的法律责任和道德包袱啊?至于通知不通知,那没有关系,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。真正的“正义人士”是不玩“掩耳盗铃”的。" 这些是你的原话吧? 那么恭喜你可以去卖摇头丸可. 因为按照你的说法, 摇头丸是制毒的人干的, 抓他们啊, 你只是流通, 送送, 卖卖而已. 至于摇头丸有没有毒害, 大家都心知肚明。真正的“正义人士”是不玩“掩耳盗铃”的。

  我在第104楼就已经解释过“海印”,是你自己没看,而不是我没看。现在再给你粘贴一遍:“海印”指代的是“没有经过合法渠道进口、批发、销售”,而不仅仅指海印卖场本身。你可以每张唱片都来源于海外自购、邮购,但你不是普遍情况。  
  Re1、2、3:你自己购买,自己听,转让,都是合法行为。
  Re4:著作权的计算问题与主题关系不大,不讨论。因为无论怎样计算,APE终归是非正义的侵权行为。
  Re5:关于“下载APE是正义合法”的问题,是依照你们的逻辑推理的,并非我首先主张的观点。恰恰是你自己的阵营里的bodyheat等人先主张“听走私唱片是正义合法的”,我才依照你们的逻辑推出“听APE也是正义合法的”。你还提醒我看第88楼呢?应该是我提醒你好好看看第88楼,你所举的贩卖摇头丸的例子恰恰是用来反驳你自己阵营的第88楼的!以下是bodyheat在第88楼的原话:[注意:消费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区分哪些是逃税的走私唱片,既然是从国家许可经营的合法商家购得,那么消费者无须为此商品可能存在/不存在的走私问题负责。如果是私人间转让或国外直接购买的就更不存在此问题了!走私的不是消费者、逃税的也不是消费者、贩卖走私品的也不是消费者、拿在手上的又是实实在在的花了真金白银买来的正版唱片,消费者大可不必担那“非法”或“非正义”的恶名!]
最后编辑E888CC 最后编辑于 2008-11-05 15:18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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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谁能把我在第10页的问题回答了啊。另外有人说要高档器材才有区别,请问多少是高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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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现在很矛盾,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?

原帖由 E888CC 于 2008-11-3 8:23:00 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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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下载APE:现在的APE资源真是非常丰富。想买某张唱片,在网上一搜,实体CD和APE就一起搜出来了,音乐是一样的音乐,但是,一个要钱,一个不要钱。一般说来,花钱买实物是为了长久留存。但一考虑到CD的诸多不完美之处,考虑到即将淘汰的命运,就觉得不值得花钱买实物了,不如先下载APE,既可直接听,又可刻CD,等新格式、新设备成熟之后再购买,让钱花得更有意义。  

Re4:著作权的计算问题与主题关系不大,不讨论。因为无论怎样计算,APE终归是非正义的侵权行为


明知是“非正义的侵权行为”,说这么半天,不就是喜欢贪点小便宜吗!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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