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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chinaxh 于 2012-4-26 1:33:00 发表千万别用“减法型”的电子分频电路形式!因为那是“自欺欺人”的电路形式! 须知道,全频率的信号,将中高音部分通过高通电路将其分出来,信号是没问题,虽然是整体是反相了,但是,其细节信号的相位却发生了变化。如果将这些变化了相位的信号,与原先相位的信号相减,你说,得出来的是什么信号结果?造成“该抵消得不能正确抵消”,甚至会“增生出原来没有的新的信号”,造成调制或互调失真,所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