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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乱弹之一:我不想长大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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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乱谈之一:
我不想长大?!
听音乐,尤其是古典音乐,有听“龄”一说,一般来说,听龄越长,水平越高,这是常理。掐指一算,我的“听龄”竟已达十五虚岁。按古人的说法,这是“舞勺”之年了,我不知道这“舞勺”什么意思,大概如老家方言:“有两把刷子”之意吧,表扬某人有点本事时,老家人常说:“某人做某事还真有两把刷子!”。
“你的音乐欣赏水平一定有两把刷子了吧?”,有人这样问我。但不怕你笑话,要说音乐水平,我其实连一把“刷子”都没有,基本还处于“零”岁状态,或者,顶多一岁!这样说决不是谦虚。
波兰作家显克维奇《音乐迷扬科》中有个小扬科,万物发出的声音入耳皆为音乐;为了偷一把小提琴而至送命;小杨科应该是我们这些乐迷的头子了。在现实生活中,肯为音乐赴死的超级FANS恐怕为数不多,但爱乐成瘾、成癖乃至成痴的应该不少。我对古典音乐的热爱,虽不及小杨科的万一,但也有点成“瘾”了。几乎每天晚上,我最少要听上一个小时,多的时候两三个小时。为了听好音乐,我省吃俭用置了两套音响,家里一套,宿舍一套,这还不够,另外还有两台CD随身听以备不时之需;古典CD碟也有百多张,基本涵盖了多数的音乐作品。音乐对我,不但是种享受,也如吃喝拉撒睡一样成了一种生理需求。无论阅读、写作、学习,我都会放上一张CD,让音乐在耳边闹上一闹。如果哪天缺了音乐,耳朵就会如鲁智深所云:淡出鸟来。
前几天,突然在办公室听到电脑里播一首交响乐,这个叫阿霞的姑娘是个歌迷。播放的的这曲调很美妙,也很熟悉,可就是想不起作品名。幸亏阿霞提醒,才知是莫扎特的交响曲第40号。原来,她听了SHE的《我不想长大》(由40号交响曲改编而成),觉得不错,就找了原曲来听,一不小心,一只脚就跨进了古典乐“门”。这首入门曲目,我1996年还在乡下工作时就听过的。当时少说也听了有十几遍,怎么就把它给忘了呢?看来,这“门”我是入了十五年了也没进去,还不如阿霞呢!
一方面,这跟“细胞”有关,我的“那种”细胞少之又少,甚至没有。另一方面,跟我的态度也有关,多年来,我对古典音乐不甚恭敬,从没把它当作是一种“雅”兴,也很少跟人“雅”谈,更没有写过什么“雅”文。非但如此,我还相当“恶俗”,在我眼里,它只是一种娱乐。跟打麻将、看电视没什么区别。我平时听音乐的态度及其不端正,很少专注地听,总是要在听音乐时干点什么,要么读书,要么聊天,要么学习。并且姿态不雅,有时半躺半卧,有时甚至赤身裸体,反正怎么舒服怎么来。对于一般的乐理,我也没什么兴趣,什么主部主题、副部主题、呈示部等等,我一概不懂;至于一首乐曲是哪个指挥家指挥、哪个乐团演绎的、哪个年代的版本,我也不是很关心;我基本上像一头胃口很好的牛,很少挑食,有什么草吃什么草;协奏曲、交响乐、歌剧、室内乐,样样通吃;古典派、浪漫派、印象派,我一概不拒绝。不但如此,我还喜欢反刍式的听法,这也是“细胞”少所至,许多作品,如果不是一听再听,我是很难品出一点味道来的。对音乐如此的“大不敬”免不了遭到“报应”:一是导致“消化力”甚差,基本上是吃什么拉什么,难以理解音乐的内涵。二是水平低,不可能有自己的见解,要我谈某部作品的优劣得失,不管听得多么烂熟,也说不出个道。 “好听!”,或者,“不好听!”——这就是我评论一部作品的最高的标准。
但这也有好处,那就是把音乐当“物质”,充分享受它带来的快感,而且不费脑子。对我这种既没品位又没时间的人来说,这是再合适不过了。因此,我可以自豪地说:我享受音乐十几年了。当然,与小杨科比,这种享受还远远不够。小说中说:“有一次,人家派他去干活,让他扬粪,风吹着木杈,他也认为是在奏乐”,试想,如果扬粪都能当音乐享用,又有什么不能呢?
前个星期六回到家里,我女儿正和她的小表弟星星在客厅里玩耍,电脑里播放着SHE的《我不想长大》,小星星还不到两岁,听到歌声,嘴里含混不清地跟唱着:“我不想长大,我不想长大!”,一边唱还一边舞,陶醉之极,尽享40号交响曲带了的快感。有朝一日,如果他精通了音乐又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,他一定会很生气,甚至要骂一句:“SHE什么玩意,胆敢糟蹋莫扎特!”。那时的他,面对同样的40号交响曲,会因为拥有十几个版本而无所适从,会为某支乐团的演奏没达到听音要求而大为光火,会因为某个细节处理失准而大为扫兴,此时,烦恼大于快乐,音乐也就偏离了它的本原。
《五灯会元》里有个尽人皆知公案——唐代青原惟信禅师曾道:“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,见山是山,见水是水。及至后来亲见知识,有个入处,见山不是山,见水不是水。而今得个休歇处,依前见山只是山,见水只是水”,其实听古典音乐何尝不是如此,当我们还处在童稚状态时,音乐只是音乐,不过一种让耳朵舒服的“色”而已。当我们有一定“水平”时,正是“亲见知识”的层次,音乐却不再是音乐了,它承载了太多之外的东西,什么文化啦、思想啦、流派啦,也就走向了“空”。当然,按《心经》所云,“空不异色”,最高层次还是要“得个休歇处”,见山还是山,见水还是水,音乐还是音乐,并无别的挂碍。
既然终点最后又要回到原点,作为一个庸众,我们不妨偷个懒,就地“休歇”,不要长大的好,尽享音乐带来的快感,这样,不也妙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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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觉得,听音乐是一种玩耍行为,怎么让自己舒服就怎么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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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好的文章。我基本当作背景音乐听。也没什么不好。
楼主文章写的好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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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会的,现在他对音乐没兴趣,倒是对唱片有兴趣。老是要把唱片盒拆开,拿出唱片然后乱扔。
最后编辑李商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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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知道SHE这首歌作曲一栏是不是写了莫扎特的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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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我而言,听音乐包含两部分:听的过程和听的内容。二者都是一种享受、一种精神鸦片。目的:暂时麻痹自己,精神上的放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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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谈音乐,文章写得有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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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并谢过楼上诸位大侠,你们来读来评,在我,也是一种极大的享受。
其实,我非但听音乐如此,写文章也是如此,写作的过程就是享受文字带来愉悦的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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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兄所言极是。
受砍柴兄启示,准备改成“不谈音乐系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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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商隐 在 2006-10-6 12:05:54 发表的内容
不会的,现在他对音乐没兴趣,倒是对唱片有兴趣。老是要把唱片盒拆开,拿出唱片然后乱扔。


那也是天赋,没准李公子2018奥运会拿个掷铁月饼金牌玩玩.........嘿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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